导入数据...
bv伟德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
时间:2024-11-08 17:11:16   来源:信息公开   查看:2030

bv伟德官方网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修 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大专学生。

第三条 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第四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 认定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为组长,学生处、计财处、校团委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校学生资助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审定学生资助工作预算,讨论决定学生资助工作的重大问题等。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第六条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学生管理工作人员、辅导员(班主任)、非参评学生干部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小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第七条 各班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非参评学生干部、非参评学生代表(随机抽取且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为成员的班级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资助工作的具体组织、评议。

第三章 认定办法

第八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对影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进行定量分析和对学生在校生活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即将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民主评议情况两个方面的影响因素分别赋予不同分值和权重,累加后得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量化测评分。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量化测评分(M)=家庭经济测评分(X)×60%+民主评议测评分(Y)×40%。

(一)家庭经济测评

班级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根据影响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测评指标进行测评,测评指标主要包括城乡经济差距、家庭成员组成和健康状况、经济收入来源和能力、多子女在学、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同时根据影响家庭经济的各种因素的影响程度,给每一项测评指标的不同观测点赋予不同的分值(详见附件2《bv伟德官方网站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各二级学院以此对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进行量化测评,得出家庭经济测评分(X),最高分100分,所占比重为60%。

(二)民主评议测评

班级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证明材料以及在校生活、学习等综合表现,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的重点包括申请人在校日常消费、生活状况、学习态度、个人品质等方面的情况。民主评议采取无记名在《bv伟德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民主评议表》(附件3)上打分方式,加权平均后得出民主评议测评分(Y),最高分100分,所占比重为40%。

第四章 认定标准

第九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可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

第十条 认定标准

(一)特殊困难

经量化测评,申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量化测评分在70分以上(含),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1.特困供养学生、孤(父母双亡)残学生、烈士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仅靠政府救济(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2.父母双方残疾并丧失劳动能力,以救济为主,无直接经济来源;

3.父母重病或无直接经济来源支持其正常学习的单亲家庭子女(父母一方已故);

4.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突发性灾祸,损失重大,造成经济困难的;

5.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者;

6.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来自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

8.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二)困难

经量化测评,申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上(含),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父母双方下岗失业未能实现再就业或者一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困难的;

2.家庭收入较低且有两个以上子女(含两个)同时接受非义务教育的;

3.单亲或父母离异且未再婚,且家庭收入低于家庭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

4.家庭直系亲属成员中长期有自费负担的危重病人;

5.来自贫困和边远地区且无其它经济收入者;

6.家庭遭受自然灾害,遭受损失,造成经济困难的;

7.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或者其他无经济来源支持正常学习的学生。

 (三)一般困难

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申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量化测评分在50分以上(含),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1.家庭人口多、劳动力少;

  2.城镇家庭父母一方为下岗职工或无固定工作,无特殊劳动技能,且无固定收入;

3.纯农户,耕地少,环境恶劣,收入差;

4. 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如本人未主动申报,但各二级学院有相关档案证明属实的,应列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围,可不公示。家庭属于低保户等须有相应证明。疾病证明必须由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

第五章 认定程序

   第十一条 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在学工系统填报《bv伟德官方网站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见附件2),同时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上进行申请。

(二)班级民主评议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对本班级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调查,认定评审小组成员签署《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填写《      学年度    学院    级    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主评议会议纪要》(见附件5)。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家庭经济情况测评结果以及学生日常消费行为、在校生活状况、学习态度、个人品质等因素进行民主评议,在学工系统填报《bv伟德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主评议表》(见附件3),并将家庭经济测评分(X)、民主评议测评分(Y)结果报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

(三)二级学院综合认定

各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汇总、审核学生的申请,根据学生的相关证明、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结果、民主评议测评结果、学生在校生活状况等因素,审核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困难等级,并在本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学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再次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困难等级报学生处资助中心。

(四)审核确认

学生处资助中心汇总全校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学生名单和困难等级,并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学生向学生资助中心提请复议的,学校学生处资助中心应在接到复议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再次公示。

(五)信息建档

学生处资助中心负责汇总各二级学院审核通过的《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具体在每年的9月进行。

第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报到时应主动向学生资助中心说明情况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将通过“绿色通道”为该生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及入学手续,待入学后再按学校的工作安排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第十四条  若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有明显好转,已认定困难等级的学生有义务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应及时做出调整。

第十五条  学校和各二级学院每年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学生工作处和各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将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其困难生资格;已享受资助的,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   若上级文件调整资助标准、条件等,以上级文件为准。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内容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对于本文件中未明确规定的未尽事宜,由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一事一议”,并作出相应决定。 2019年12月26日印发的《bv伟德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实施办法(修订)》(川南幼专校〔2019〕146号)同时废止。

 

编辑:cnyz

Baidu
map